第 六 章 經費及會計
第三十四條:本會經費來源如下:
一、入會會費:個人會員新台幣1000元,團體會員新台幣1000元,於會員入會時繳納。
二、經常會費:每人每月新台幣200元。
三、會員捐款。
四、特別基金及其孳息。
五、臨時募集金
六、其他收入
第三十五條:本會經費之來源分入會費、經常會費、特別基金、臨時募集金…等四種。
第三十六條:特別基金、臨時募集金,均係特別經費,必需經過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,得臨時徵收之。
第三十七條:本會財產狀況每年報告會員代表大會一次,如有會員十分之一以上連署得推派代表查核之。
第三十八條:本會之會計年度以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卅一日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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